刑事上诉状怎么写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8-05 13:40) 点击:173 |
刑事上诉状怎么写? 刑事上诉状应当包括: ●当事人的基本情况; ●第一审判决书、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该文书的时间; ●第一审法院的名称; ●上诉的请求和理由; ●受理法院的名称、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上诉状的时间; 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、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起上诉的,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,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。 特别提示: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无上诉权,因此其并非本文书中所谓的“上诉人”。若其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、裁定的,可以自收到该判决、裁定后5天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。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主体为: ●被告人、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; ●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; ●另外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中,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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