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郑凤贞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
现在借款人未还钱,应向哪家法院申请执行?除了申请执行书、身份证外,还需提供哪些材料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05 13:45)    点击:162

现在借款人未还钱,应向哪家法院申请执行?除了申请执行书、身份证外,还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根据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的规定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,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。

  申请执行,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:

  (1)申请执行书。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、事项、执行标的,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。

 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提出申请。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,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。

 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,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。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,按照条约规定办理。

  (2)生效法律文书副本。

  (3)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。公民个人申请的,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;法人申请的,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其他组织申请的,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。

  (4)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,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。

  (5)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郑凤贞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郑凤贞律师,郑凤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郑凤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1706926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郑凤贞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吉安律师 | 吉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郑凤贞律师主页,您是第21361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