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8-05 13:48) 点击:180 |
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? ●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: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(裁定、调解)书, 民事判决(裁定、调解)书, 行政判决(裁定)书、行政赔偿判决(调解)书, 支付令; ●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与调解书; 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; ●经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调解协议; ●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; ●法律规定的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